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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供电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条款是电网供电责任保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条款投保。
一、扩展类
K01无过失(错)条款
K02 索赔费用条款
K03 自然灾害条款
 

二、规范/解释类
G01 错误或遗漏条款
G02 预付赔款条款
G03 保险公估人条款
G04 违反保证条款
G05抢险施救条款


一、扩展类
K01无过失(错)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扩展承保以下被保险人因无过错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含诉讼费用),为使赔偿责任范围更加明确,仅限于以下情况:
(1)由于第三方有意或无意破坏、盗窃等原因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灭失而给他人带来的损失;
(2)十四岁以下无行为能力的儿童攀爬供电设备;
(3)垂钓者触碰供电设备;
(4)外力撞击电杆且无法找到肇事者;
(5)牲畜碰触供电设备造成伤亡。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2 索赔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包括提供索赔材料单证而支付的费用),经保险人认可后,均由保险人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的查勘及证明费用、相关专业部门的鉴定费等。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3 自然灾害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扩展承保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含诉讼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二、规范/解释类
G01 错误或遗漏条款
经双方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而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告知或通知所占用的场地或价值的变更、责任风险程度增加或其他重要事项,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不受影响。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一旦发现其延迟、错误或遗漏,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上述事项,并支付从风险增加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期间可能的额外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G02 预付赔款条款
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及相关单证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能确定赔偿金额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及公估人(理算师)的建议,保险人可预先支付部分赔款,金额限于预计赔偿金额的40%。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G03 保险公估人条款
经双方同意,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估损金额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金额时,可以指定双方认可的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机构作为公估人,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G04 违反保证条款
本保险单中规定的条件或保证应单独适用于本保险单所承保的每一风险。因此,由于被保险人非故意的疏忽、错误或遗漏造成对这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不影响本保险单的效力。
被保险人违反保单的某一项条件或保证的法律后果仅涉及保单中与该违反条件或保证有关的内容,而不影响本保险单有关其他风险保障的有效性。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G05抢险施救条款
经双方同意,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出险通知两小时内未到达事故现场,且对紧急抢险措施未提出反对意见,被保险人可按照规范要求以及生产与安全需要,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工作,但被保险人应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在条件许可时对第一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像。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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