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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调剂限额保险条款(贵州)

兹经双方同意,在投保人缴付了本附加险的保险费后,本保险人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乘客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以外,额外增加每车调剂赔偿限额和该车所载乘客每人调剂赔偿限额,并在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
   

每车调剂赔偿限额或每人调剂赔偿限额仅在发生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当事人协商且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补充当每人赔偿限额不足以赔偿乘客损失时适用。
   

每车调剂赔偿限额和每人调剂赔偿限额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定,但每车调剂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人赔偿限额的5倍,每人调剂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人赔偿限额的1.5倍,超过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保险期间内,当被保险车辆的累计调剂赔偿限额用完时,本附加险对该车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附加险与主险条款内容如有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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