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董事会现由10名董事组成,简介如下:
赵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及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执行董事,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外聘导师。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之前,赵先生历任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董事长,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非航空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等职务。
赵先生拥有超过20年的国内外投融资领域管理工作经历,涉及航空、租赁、地产等重要领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具备大型企业集团化管理、国内外金融市场业务拓展、组织效能优化等综合能力。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2021年5月26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李光荣,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及绿色金融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亚洲金融合作联盟常务副主席、创立发起人之一,英国中华总商会首席经济顾问,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学校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华民慈善基金会荣誉理事长,湖南慈善总会副会长。
李先生专注金融保险、风险投资、资本运营及现代企业管理,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致力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责任、专业、奋进”的经营理念,大力推动产品创新,坚持履行保险企业社会责任,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领华安走上了一条持续健康发展之路。原中国保监会于2004年12月27日核准了其任职资格。
李云焕, 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总经理。
李云焕先生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历任郴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山西分公司总经理、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公司临时负责人、副总裁。在加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李云焕先生曾先后在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公司营业机构和管理部门担任管理职务。
李云焕先生长期从事保险工作,具备丰富的财险行业从业经验,积累了深厚的保险专业理论水平和经营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经营前瞻性、决策力、领导力。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科学规范管理,积极推动公司经营高质量发展,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公司赋予的工作职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2月18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王力, 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执行站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中国社科院长城学者资助。
王力先生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战略规划和投资咨询工作,被多家地方政府聘为经济顾问。曾担任国务院特殊津贴评审专家,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评审专家,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资助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等学术职务;在本次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之前,王力先生曾于2005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并先后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2月19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白海波,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国际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之前,白海波先生历任海航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秘书室主任,海航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杭州花港海航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翔大酒店有限公司饭店经理,宁波海航武岭宾馆饭店经理,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地区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北京行政中心主任,海航酒店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旅业酒店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海航旅业旅投平台运营总裁,海南海航国际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都航空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北京唐拉雅秀酒店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2月19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郑先炳,196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深圳市杰出专家,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郑先炳先生历任中南财经大学金融系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招商银行总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海外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招商银行台北代表处首席代表,香港永隆银行董事,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科研方面,郑先炳先生在《经济研究》《财贸经济》《金融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260余篇,出版专著多部。早期专注于宏观经济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和教学工作,后期逐步转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征信业务管理,并将研究领域拓展至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2月18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褚玦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褚玦海先生历任上海期货交易所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总经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2月26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唐国平, 1964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中交地产(上市)独立董事。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唐国平先生曾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MBA学院院长,兼任财政部《会计法》修订研究课题组组长,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荣获财政部会计名家,财政部财政人才库专家,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湖北名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从2002年开始,先后担任武汉塑料、格力电器、申港证券、蓝思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2月5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吴志民,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2007年获原中国银监会“知识型职工标兵”荣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惠众(上海)征信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吴先生在金融领域拥有近三十年的专业工作经验;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吴先生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黄岩支行、台州中心支行,原中国银监会台州分局、温州分局任职,2010 年任温州市金融学会副会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4月8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李聚合,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及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北京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全联并购公会副会长,同时兼任中青旅股份独立董事,惠升证券基金公司独立董事。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李聚合先生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证券处主任科员,国家计委(发改委)财金司证券处助理调研员,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证券处调研员,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副司长,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并购重组咨询委委员,中信建投证券投资基金副董事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5年3月4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监事简历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胡卫星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监事简介如下: 胡卫星,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胡先生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炮兵部队服兵役,部队复员后在法院供职,从法院去职后从事律师业,曾在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 胡先生具有大型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经验,在金融、保险、证券方面拥有丰富的非诉业务经验,成功处理大量股权收购、债券发行、上市公司重组、新三板挂牌等非诉业务,在法律工作领域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吴绍钧,1957年出生,注册房地产经纪,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海南中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之前,吴先生曾任职于江西省测绘局,历任海南中立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室主任、副总经理。 吴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主持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营销内控制度,灵活有效的进行系统性的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自2013年起,吴绍钧先生兼任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广播特约评论员,进行经济、时事、社会评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乐曼,女,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乐女士2001年2月加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 乐女士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管理实践经验,长期在行政、人力等部门履职,致力于公司企业文化的搭建及帮助员工实现个人职业价值,关心、关爱员工,通过各类管理措施和政策提升员工福祉,营造积极、健康的职场环境,在维护员工心理健康、职场幸福感、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行政运营、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党建工作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4年10月25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上述信息于2025年04月16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