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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监事简历

公司董事会现由14名董事组成,简介如下:

 

赵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CWT International Limited执行董事,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外聘导师。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之前,赵先生历任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董事长,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长等职务。

赵先生拥有超过20年的国内外投融资领域管理工作经历,涉及航空、租赁、地产等重要领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具备大型企业集团化管理、国内外金融市场业务拓展、组织效能优化等综合能力。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2021年5月26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李光荣,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及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亚洲金融合作联盟常务副主席、创立发起人之一,英国中华总商会首席经济顾问,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学校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华民慈善基金会荣誉理事长,湖南慈善总会副会长。

李先生专注金融保险、风险投资、资本运营及现代企业管理,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致力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责任、专业、奋进”的经营理念,大力推动产品创新,坚持履行保险企业社会责任,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领华安走上了一条持续健康发展之路。原中国保监会于2004年12月27日核准了其任职资格。

 

徐军,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及绿色金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徐先生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先后担任总裁助理、副总裁、副董事长职务。在加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徐先生曾在海航集团先后担任人事部经理助理、出国事务管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董事局秘书助理、国际事务发展部副总经理、国际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徐先生在大型企业经济管理和金融投资领域任职多年,具备丰富的经济管理和金融投资经验,以及企业财务、法律、业务等跨领域管理知识技能。任职以来,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科学规范管理,尽职尽责的完成了董事会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责。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14日核准了徐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童清,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理事,全国中小财险公司联席会主任。

童先生加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历任支公司经理助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部门经理、区域销售总监、董事长特别助理、副总裁、总裁等职务,在不同的岗位上勤勉尽责,具备丰富的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拥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

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科学规范管理,完成董事会赋予的任务,切实维护了员工、公司、股东的利益。原中国保监会于2011年8月15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李晓,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安汇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之前,李先生历任国家建材局规划研究院综合规划所助理工程师、布什—新华财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先生长期从事投资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金融市场及金融监管都有系统且深入的研究与理解,擅长二级市场投融资、上市公司股权重组和并购等工作。

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组织拟定了董事、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任务,切实维护了员工、公司、股东的利益。原中国保监会于2011年8月15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苏瑞华,1949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之前,苏先生先后在新疆阜康县西泉农场系下乡知青,任场部革委会通讯员;在新疆第二机床厂先后当工人、会计员、主管会计;历任新疆自治区统计局财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财务部经理、驻哈萨克斯坦代表处主任,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稽核、董事兼总会计师,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苏先生多年从事外经贸行业和金融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投融资管理和风控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体系,为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穆忠和,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之前,穆先生曾先后担任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科员、天津征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家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国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一等商务秘书等职务。

穆先生在国家商务部任职期间,参与包括保险业在内的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谈判,WTO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等工作。在律师工作期间,已为多个股权投资基金、国家财政部等政府部门以及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阳丹,女,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

阳女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组织与公司金融方向),在《会计研究》《经济学家》《宏观经济研究》等多个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济周期与企业R&D投资策略及其调整机制:基于市场和企业双重异质性的视角》,主研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以及多项省部级项目。曾获得四川省MBA创业计划大赛最佳创意奖、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导师等奖项。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9月7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徐小奔,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人才法律服务研究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国际人才交流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智库——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主任,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储备库”、“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湖北省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名录”。

徐先生一直从事民商事法学研究,在企业法人治理、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质押融资等方面具备相当的专业研究能力,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并为多个国家部委相关研究机构提供智力支持。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9月7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金晓斌,中共党员,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澳大利亚证券学院访问学者。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实践教授,复旦大学西部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春来教育集团独立董事,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金先生曾任海通新能源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和海通吉禾生物医药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海通证券股份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A股)、海通证券(H股)公司秘书、香港联交所海通证券公司授权代表、海通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执行主任,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并购融资部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证券公司创新业务评价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金先生曾获中国优秀博士后和上海市优秀博士后荣誉、中国社会科学院“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任海通证券研究所长期间,所领导的研究所被评为中国证券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优秀研究团队。金博士被评为上海市十大优秀标兵,被美国《世界金融实验室》评为中国最具有影响力的证券分析师,被《新财富》评为金牌证券分析师,金牌董秘,最受投资者欢迎董秘,新财富名人堂终身荣誉等。原中国保监会于2015年11月27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黄立君,女,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中京华建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北京市财政学会理事,科技部科技经费管理财务专家。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黄女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所属的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副主任会计师,北京中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黄女士具备多年财务、会计领域管理经验,在其领导下,北京中京华建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控制度与合理的治理结构,成为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化发展的领头羊。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8月22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赵然,女,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赵女士曾担任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副教授。现担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企业与社会心理应用研究所所长,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和韦恩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兼任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际员工帮助计划协会(EAPA)中国分会名誉主席,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及妇专委副主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理事及EOA专委会副主任,中国健康管理协会公职人员心理健康专委会副会长,中国社工联合会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等。

赵女士在组织行为与管理、人力资源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杰出的研究能力。曾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出版著作20余部。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社会科学基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多项课题研究,科研成果丰富。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8月18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马通,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决策及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前,马先生历任天津市委办公厅法制处干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马先生多年从事经济法、海商法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对保险法领域专业知识有较为深入研究和掌握。在担任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期间,专业从事经济纠纷、保险纠纷处理的法律事务,在保险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熟练的律师业务技能。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8月18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胡志浩,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胡先生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副研究员、国际经济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全球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17年7月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近年来,胡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财贸经济》《统计研究》《经济学动态》《国际金融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三十余篇。编著、译著书籍多部。先后主持或参与重大对策研究二十余项,递交对策信息十余篇。主要研究集中在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风险与金融周期等领域。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3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4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均能够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法定的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保险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程序,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职能,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仔细审阅会议材料;会议召开时,就审议的事项独立、专业、客观的发表意见。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董事还通过各种方式持续地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在决定公司的重大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合规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勤勉尽责地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了员工、公司、股东的利益。

 

监事简历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胡卫星先生担任监事长。监事简介如下:

 

胡卫星,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胡先生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炮兵部队服兵役,部队复员后在法院供职,从法院去职后从事律师业,曾在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现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

胡先生具有大型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经验,在金融、保险、证券方面拥有丰富的非诉业务经验,成功处理大量股权收购、债券发行、上市公司重组、新三板挂牌等非诉业务,在法律工作领域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吴绍钧,1957年出生,注册房地产经纪,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海南中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菩提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在出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之前,吴先生曾任职于江西省测绘局,历任海南中立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室主任、副总经理。

吴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主持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营销内控制度,灵活有效的进行系统性的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自2013年起,吴绍钧先生兼任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广播特约评论员,进行经济、时事、社会评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原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龚小锐,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龚先生1997年10月加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担任室副主任、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务,历任重庆分公司筹建负责人、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

龚先生从事人力管理工作二十多年,对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机构经营状况、业务流程等比较熟悉,在职期间推动了公司多项人力资源项目,搭建了华安胜任素质模型、薪酬激励规划、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组织架构体系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等项目,为公司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所在部门和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集体或优秀总经理。原中国保监会于2016年12月13日核准了其担任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履行监事会的知情权和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公司合规经营与风险控制,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监事会还不断完善自身建设,以提高勤勉尽责的履职能力。

 

                                                                                                                                                                                                                                                                                                                                                                                                                                                                                                                                上述信息于2024年03月2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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