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华安保险河北分公司接到客户孙女士报案,称其车辆在唐山与一车辆发生碰撞,查勘员到达现场后,对于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进行了详细询问,发现对方车辆有故意碰撞的可疑行为,立即建议孙女士报交警处理。
查勘员通过反欺诈系统查询,发现对方车辆每年在河南、山东、天津、河北各地市等有多次出险记录,仅近两个月出险已高达17次之多。查勘员迅速将此情况告知客户,嘱咐其在案件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要进行任何垫付,并立即将掌握的情况反馈至交警部门,最终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对方车主承认碰瓷骗保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碰瓷”是指行为人(可以是行人,也可以是第三方车主),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遇上疑似碰瓷行为,应该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不要和“碰瓷党”讨价还价。“碰瓷党”千方百计伪装的目的就是引诱对方当事人“私了”,因此在发生事故后,设法保持冷静和清晰思路,不要轻易相信任何“私了”的说辞。
当看到司机已经报警,部分作案人心虚胆怯,往往会主动终止违法犯罪行为。
谢绝“好心人”的调停。作案人往往团伙作战,利用受害人势单力薄,故意虚张声势,指责受害人。
如遇路人无端指责,这时一定要沉着应战,“不动如山”,千万不可因为对方人多势众而“认栽”。
如果对方索要赔款,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同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后续理赔,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遵纪守法最重要。日常驾驶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随意变更车道、不超速行驶、不边打电话边开车、不闯红灯,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驾驶,避免违法,不给碰瓷留空间,遵纪守法才是避免“碰瓷”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