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4月22日下午3时许,华安财险客服热线接到客户张某的报案称其于4月21日22时在儋州市XX路口掉头时不慎碰撞直行三者车。
经调查,理赔人员发现张某存在酒驾嫌疑,理赔人员对张某宣导酒驾的危害,告知酒驾属于保险免除责任,讲解违法骗保的后果,最终张某签署放弃索赔声明书。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责任免除条款:因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案例提示】
1、“车祸猛于虎”,酒后驾驶害人害己,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保险理赔有底线,酒后驾驶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如触发了免责条例,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