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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

[2024-01-03]

        一、组织、策划、实施、参与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民事、行政相结合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行为,构成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3.【公益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4.【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八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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