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安保险IT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AZB-SHFW202112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 年华安保险 IT 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 招标人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满足华安保险信息科技建设开发、测试等技能的 IT 人力外包需求,进一步提升外包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 年华安保险 IT 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 年华安保险 IT 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上并成立 3 年以上(截止开标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认证。【提供包括不限于开发体系质量管理证书、信息安全管理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等其他国家认可的重大专利/标准/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投标人如为代理,需取得实际投标人关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书【实际投标人盖章件】,且只能由一家代理参加投标,否则实际投标人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提供 2019-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可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开票承诺盖章件】
7.投标人须具有 3 年以上服务金融行业(券商、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交易所)的外包开发、测试或软件开发经验。【须提供非转包、分包类型外包合同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2019、2020、 2021 年每个年度至少提供一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显示明确的合同金额,框架协议须附实际收/付款凭证(累计合同金额达 150 万元以上)】
8.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00 人(含)在深圳本地的项目合作外包人员名单。【名单表格自制,包含以下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等),可选人员需提供六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对于劳务代理情况,须出具投标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协议复印件,并出具投标人与名单中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2 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10.投标人与华安保险有历史合作,但因存在“不良行为或服务质量差的”等情况,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1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现场领取。领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9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8 楼
七、其他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需符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留存一份)。
1.3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4 企业资质认证复印件(提供包括不限于开发体系质量管理证书、信息安全管理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等其他国家认可的重大专利/标准/证书,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5 投标人如为代理,需取得实际投标人关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书原件,且只能由一家代理参加投标,否则实际投标人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留存一份)。
1.6 提供 2019-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7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开票承诺函原件(留存一份)。
1.8 提供金融行业(券商、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交易所)非转包、分包类型外包合同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2019、 2020、 2021 年每个年度至少提供一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显示明确的合同金额,框架协议须附实际收/付款凭证,三年累计合同金额达 150 万元以上,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9 提供至少 100 人(含)在深圳本地的项目合作外包人员名单(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10 提供前 2 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稽核调查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
联 系 人: 陈漫红
电 话: 0755-84488179
电子邮件: chenmanhong@sinosaf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