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AZB-SZFW202302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安保险 2023-2024 年 IT 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此次采购为满足华安保险信息科技建设开发、测试等技能的 IT 人力外包需求,进一步加强人力外包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安保险 2023-2024 年 IT 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安保险 2023-2024 年 IT 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商事主体;
(2)截止投标日前,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投标单位未被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投标单位需具备人力外包项目服务经验,且在 2021 年 1 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个有效的保险行业的人力外包(涵盖开发、测试或软件开发等)合同案例,单个合同累计人力成本金额需达 50 万元及以上(提供对应金额的银行流水或发票证明等);
(4)投标单位必须是所报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或者是具有满足招标项目实际需求的,有权使用该知识产权或转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承诺可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投标单位如为代理商,需取得实际投标单位关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书(盖章件),且同个实际投标单位只能由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实际投标单位的所有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需具备履约能力及其他要求
(1)合格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合格供应商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实缴资本的相关证明材料;
(3)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 chenmanhong@sinosafe.com.cn,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9 楼,陈漫红,0755-84488179。
现场递交或邮寄均可(如选择邮寄,请提前电话告知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 年 02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塔 8 楼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以评委详细审查评审结果及规定,依据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得分若出现相同将同时入围,但是最后入围总名额的数量不变;如在选取最后一个名额时,并列排名相同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评标小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七、其他
补充说明:
(一)投标单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实缴资本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截止投标日前,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提供加盖公章版信用中国截图);
4、投标单位必须是所报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或者是具有满足招标项目实际需求的,有权使用该知识产权或转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权利人;提供投标单位所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对应系统/平台截图、证书汇总清单;
5、投标单位需具备人力外包项目服务经验,且在 2021 年 1 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一个有效的保险行业的人力外包(涵盖开发、测试或软件开发等)合同案例,单个合同累计人力成本金额需达 50 万元及以上;需要提供合作方联系方式和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总额页、实施及服务内容页、签署时间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期内对应金额的银行流水或发票证明等。
6、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8、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复印/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凡未能提供以上资料的,将拒绝其报名。
(二)资格预审结束后,我司将邀请入围供应商参与后续招标采购,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稽核调查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
联 系 人:陈漫红
电 话:15220149212
电子邮件:chenmanhong@sinosaf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