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至 2022 年华安保险办公电脑招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HAZB-SZHW202109002)
公示结束时间: 2021 年 10 月 2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1 至 2022 年华安保险办公台式电脑采购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396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399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玲艳/;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小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标段(包)[002]2021 至 2022 年华安保险开发台式电脑采购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601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620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启玉/;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玲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标段(包)[003]2021 至 2022 年华安保险办公手提电脑采购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4405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465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启玉/;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玲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思高电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标段(包)[004]2021 至 2022 年华安保险高配手提电脑采购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508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5150 元/台,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启玉/;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小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辉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此次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中标)结果是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
(三)具体、明确地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七)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本人签字,并附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注意事项:
(一)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异议有效期时间外提起的异议不在受理。
(三)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渠道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东座 7 层
联系电话: 0755-84489370
三、其他
本项目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稽核调查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
联 系 人: 韩超
电 话: 0755-84489370
电子邮件: hanchao@sinosaf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