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AZB-SZHW202312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华安保险总公司员工 2024 年度工会福利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941669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635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锡晖/;
中标候选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徐鹏/;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此次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中标)结果是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
(三)具体、明确地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七)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本人签字,并附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注意事项:
(一)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异议有效期时间外提起的异议不在受理。
(三)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渠道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
三、其他
1、本项目公告中,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仅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品清单(含税报价),具体合作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
2、本项目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稽核调查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华安保险总部大厦
联 系 人:何红玉
电 话:0755-84488180
电子邮件:hehongyu@sinosaf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