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23年7月30日(星期日)
二、召开方式:电话会议
三、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股东11家,实到股东11家,代表股份2,10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主要议题
(一)关于发放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度经营效益贡献激励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股东承诺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发放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度经营效益贡献激励的议案》。
(二)会议以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三)会议以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四)会议以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承诺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决议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