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二、召开方式:电话会议
三、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股东11家,实到股东11家,代表股份1,90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主要议题
(一)关于公司执行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二)关于发放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度经营效益贡献激励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五、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二)会议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发放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度经营效益贡献激励的议案》。
(三)会议以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关于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特此决议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