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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理赔所需资料

(六)索赔-残疾


提供单证类型

出具机构

原件或复印件

为什么要提供 保险公司赔偿计算标准 备注
  残疾赔偿金 伤残鉴定书 司法鉴定机构 原件 确定残疾等级 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户口簿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复印件 确定伤者年龄及户口性质  
伤残患者为农村人口在城镇长期生活证明 农村人口在城镇长期生活证明:一年以上暂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   复印件 确定伤者出险前在城镇工作或生活情况  
农村失地农民:失土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   复印件 确定伤者出险前在城镇工作或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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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辅助器具费

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或鉴定报告
经治医院/司法鉴定机构 原件
确定是否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具的类型、使用年限和维修费用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对残具费用无法协商确定,可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产品说明及保修卡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复印件
确定残疾辅助用具使用年限的参考
 
残疾辅助器具发票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原件

支付购买费用的凭证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户籍证明和扶养义务人人数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原件 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未成年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家庭组成人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   复印件  
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政部门 原件  
被扶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证明 被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民政机关 原件  
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法院 原件 确定向第三方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 根据法院判决金额确定。精神抚慰金可以在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内赔付,但不可以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赔付,如附加投保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则可以在该险限额内赔付。  
医疗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后续治疗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康复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营养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误工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护理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交通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住宿费 同"门诊"或"住院"案件        
住院伙食补助费 同"住院"案件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
出险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原件 支付相关费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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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
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书面通知书 出险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原件 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依据    
抢救费用清单/初步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 受害人经治医院 原件 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依据    
垫付/预付申请书 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并签字 原件 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申请    
支付(或垫付)的医院帐号 受害人经治医院 原件 保证支付及时准确   抢救费须支付到医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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